各二级党组织:
为庆祝建党99周年,进一步做好党员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于“七一”期间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底至2020年7月初。
二、慰问对象
生活困难的党员。主要条件如下:
1.党组织关系在我校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
2.党员本人因大病、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导致生活特别困难;
3.党员本人因配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生活特别困难;
4.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
三、慰问程序
1.支部申报。各党支部在认真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研究,以支部为单位向所在二级党组织提交生活困难党员名单,并说明困难情况。
2.二级党组织审批。各二级党组织对各支部上报的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核实,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名单。若有特别困难党员请在6月25日前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提交《衢州学院生活困难党员补助对象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报至行政楼316办公室,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向翠林(若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
3.走访慰问。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工作安排,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开展“七·一”走访慰问活动,及时落实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工作。
四、慰问经费
1.二级党组织要从党费返还款中安排列支慰问经费;
2.上报校党委的特别困难党员,从校党委本级留存党费安排列支慰问经费。
五、工作要求
1.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慰问对象。在确定慰问对象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注意扩大覆盖面,不重复慰问。
2.要把慰问生活困难党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入了解生活困难党员所思所盼所忧,让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激发大家爱党、爱国、爱校的情怀,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
3.严格掌握补助对象情况和确定标准,确保慰问金全部用于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在“七一”活动期间将慰问金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4.要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并于2020年7月11日前将本单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2)报备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向翠林
联系电话:8015269;17306705312
附件:1:衢州学院生活困难党员补助对象申请表
2:2020年“七一”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