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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级第三批“双创”项目和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17次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启动校级第三批“双创”单位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样板支部: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材料系教师党支部、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教师党支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系教师党支部、教师教育学院数学学生党支部、教师教育学院初教学生第二党支部、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教师党支部、公共教学与教辅体育工作部党支部7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化工系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二、验收内容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设单位对照《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其中,“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重点围绕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进行自查总结。

2.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总结落实情况:一是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三是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四是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

3.示范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成效:一是特色亮点,如党建工作品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等方面,二是主要荣誉成果,如相关研究论文、专著等方面,三是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等方面。

4.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对照《负面清单》(附件1),自查

在建设期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

三、验收步骤

1.建设单位对标自查总结。各建设单位认真对标对表对照、做好自查总结,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创建工作典型案例、《衢州学院党建项目培育验收申请书》(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件和必要的支撑材料发送至学校组织部郑强浙政钉,联系方式:18892694156。

2.二级党组织把关审核。二级党组织应精心指导所属建设单位撰写典型案例和《衢州学院党建项目培育验收申请书》,根据建设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对各单位工作验收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3.学校审查验收。学校组织部牵头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评估,确定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3类:

1)通过验收。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重要举措、作用发挥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2)暂缓通过。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重要举措、作用发挥等方面均取得一定进展,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但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

3)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距离创建标准有较大差距,与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不可能完成任务;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不真实;建设期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4.公布结果。组织部将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形式公布验收结果。

四、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和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强化领导和指导,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验收质量和验收进度。各建设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盘点总结,凝练经验特色,及时完善升级,夯实建设成果。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建设经验和培育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校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通过验收的单位要继续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认真查找、深入分析问题,并抓好工作整改,力争半年延长建设期内完成建设目标,接受二次验收;最终验收未通过单位将予以撤项。

 

附件:1.负面清单

      2.衢州学院党建项目培育验收申请书

      3.典型案例要求

 

 

衢州学院组织部

2024年11月28日

关于做好校级第三批“双创”项目和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工作的通知.pdf关于做好校级第三批“双创”项目和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工作的通知 -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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