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衢院党〔2012〕8号),全面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首轮学校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作的组织方法
学校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采取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两级考评小组,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组织实施。
1.党员素质的考评工作,由所在党支部具体负责实施。
2.党支部的考评工作,由所在党总支组织的考评小组负责实施。党总支书记任考评小组组长,成员由党总支委员组成,也可聘请有党建工作经验的离退休老同志参加,考评组人数5-7人。
3.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考评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的考评小组负责实施。党委分管领导任考评小组组长,成员由党办校办、纪检监察室、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4.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三级量化考核评估的日常工作,并对基层党组织考评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二、考评工作的具体安排
1.学习动员。考评工作开始前,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织所属各支部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党风教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向党员说明考评工作的目的、意义及要求,并作出具体工作安排。
2.党员素质量化考核评估 (5月23日至5月31日)。各党支部负责对党员进行考评。每个党员认真对照相应的《衢州学院党员素质量化考核评估标准》,结合两年来的学习、工作实际,撰写《自评报告》,并对个人表现进行打分。各党支部在个人自评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召开民主测评会,听取党员的自评汇报及党内外同志对党员的评价和意见,发放《衢州学院党员素质量化考核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评分方式对每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民主测评分。党支部要在党员自评、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每个党员的综合表现和自评、民主评议的成绩,按照相应的《衢州学院党员素质量化考核评估标准》,对每个党员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做好党支部鉴定评价意见,填写《衢州学院党员素质量化考评汇总表》,经党总支审核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把评价结果及时向党员个人反馈。考评结束后,党支部要对考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3.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6月1日至6月8日)。各党总支组织考评小组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考评。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标准》,对两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在支部大会上向全体党员报告,每位支委会委员按照《衢州学院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标准》对支部工作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支部自评得分(未设立支委会的支部,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自评)。在此基础上,考评小组通过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谈话等形式对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考评意见,并向支部反馈。各党总支在考评结束后,要对考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衢州学院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4.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量化考评(6月10日至6月15日)。校党委组织考评小组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进行考评,各党总支要对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全体党员大会上报告。每位委员按照《衢州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标准》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自评得分,同时将自评报告及自评成绩于6月1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在各党总支自评的基础上,从6月10日起,考评小组将分头到各党总支进行实地考核评估。采取的考评方式主要是查阅党建工作档案材料以及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代表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各方面人员对本单位党建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衢州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标准》,对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审议,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各党总支工作进行评分。考评工作结束后,校党委考评小组及时向各党总支反馈考评结果及评估意见,考评结果将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布。
三、考评工作的几点要求
1.要正确对待考评工作。各党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的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是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践行科学发展争当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种重要手段。要带头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评工作氛围,真正使考评显优劣,让考评出活力。要通过实施党的建设考核评估与管理,引入竞争机制,使各单位的党的建设更加扎实有效,使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有效发挥,使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2.要采取民主测评、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开展考评工作,整个考评过程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日常监督与考核评估相结合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切实使党的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成为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互相监督、争优创先、为学校事业发展自觉奉献的有效机制。
3.考评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将考评工作材料及时收集存档,党委组织部将适时进行检查。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