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加深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发展对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了解“合格党员应该什么样”,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与时间
党员发展对象(含教工及学生)。本次培训由学校党校集中安排,培训时间为2024年11月上旬。
三、培训内容
(一)理论学习
第一专题: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
第二专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三专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第四专题: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
第五专题: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第六专题:深入学习党章,树立党章意识
第七专题:党员的义务与权利
第八专题:形势与政策
(二)研讨教学
1.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谈谈新时代青年如何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以实际行动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
2.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主题,谈谈大学生党员应该怎么做。
3.结合实际,谈谈“入党为什么,合格党员应该什么样?”
(三)实践教学
1.志愿服务:我为衢院作贡献
2.观看红色经典电影
(四)自学研读
培训期间,学员完成不少于6学时的自学研读,参考资料如下(其中*为精读)
1.《共产党宣言》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党的二十大报告》*
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5.《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https://www.12371.cn/special/ztzb/yp/)
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四卷)
9.《中国共产党简史》
10.《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 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11.《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
13.《新中国 70 年》
14.《论共产党员的修养》
15.《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
16. 党史学习教育学习素材:
用党史学习教育官网、全国高校“四史”学习教育专题网站,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官网(http://ztjy.people.cn)
(2)党史学习教育官网(http://dangshi.people.com.cn/)
(3)全国高校“四史”学习教育专题网站(http://www.sizhengwang.cn/ztlm/7102/ssxx/gx-ss-xxhfyzl.shtml)
(4)《中共党史专题讲座》共产党员网(https://www.12371.cn/)
17.其他资料: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共产党员网
(2)《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共产党员网
自主学习不限时间,原则上要求在实践教学环节前完成,学习内容纳入结业考试内容。
(五)培训心得
学员在完成理论学习及实践活动后,提交一份不少于1200字的培训心得。
四、学员管理与和考核
1.班主任和班干选配。各二级党组织的组织员担任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配备1名班长,并按每10人左右为一个学习小组的比例划分小组、配备小组长。班主任负责统筹本班学员的整体学习进度安排,班长负责学员签到、考勤和笔记、心得、学习资料的收发,小组长负责小组成员的课堂纪律监督、学习讨论等具体组织工作。
2.考勤管理。自学环节由学生根据时间节点自行安排并做好学习笔记,交流研讨环节分班级进行,由班长主持,若学员旷课1学时,或因私请假超过4学时,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当日考勤情况由班长报班主任汇总。学员请假须提前申请,并经班主任批准,同时根据情况自行补课。
3.课堂纪律。在自学、交流研讨及专题讲座中,学员要专心听讲、积极发言、认真笔记,学习笔记每次课程结束后由班长收齐交班主任,所有学习笔记由班主任统一收齐,在考试前交至校党校办公室检查。
4.学员考核。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考核,包含日常考核(主要考核学员出勤情况以及在课堂教学、研讨教学和实践教学中的表现等)和结业考试。日常考核占30%,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考评,总分100分;结业考试占70%,由校党校统一组织,总分100分;总评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学校党校统一发放结业证书。
五、有关要求
党员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是其入党的前提条件,也是党员发展的重要程序之一,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组织发展的参考。各二级党组织、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各二级党组织、各分党校要认真研究确定学员名单(附件1),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1月2日前将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发送至校党校郑强。
附件:衢州学院2024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4年10月31日
关于举办2024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docx附件:衢州学院2024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