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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21次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1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高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遴选推荐全国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对象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二级党组织务必积极申报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2、每个二级学院党委(总支)至多申报2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二、申报条件

对照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单位条件进行申报。申报全国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单位的,需同时申报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单位,并符合教育部《通知》所列的基本条件(见附件)。

(一)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近五年来,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荣誉可为地市、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课题研究,可为地市、厅局级(含)以上。同时,院(系)党建文化氛围浓厚,与院(系)学科专业建设、环境布置等的融合好。

(二)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近三年来,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荣誉可为地市、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同时,党支部注重党建文化建设,红色氛围浓厚。

三、截止时间

请对照附件《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9月7前将申报书(支撑材料附后)及申报信息汇总表word版通过钉钉报送组织部向翠林。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在限额内择优推荐上报。

申报书及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联系人:向翠林,电话:8015269。


附件:《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高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遴选推荐全国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对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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