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以竞争上岗的方式选配部分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4名。
二、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好的工作作风,具有较高的群众公认度,确实是靠得住、有本事、干净干事的优秀干部。同时,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熟悉高校党务、学生或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共党员;具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或者五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三、工作程序
1.公布方案。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2.报名推荐。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均须填写《衢州学院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表》,组织推荐需征求本人同意并经组织讨论研究后加盖公章。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4日上午12:00。
3.资格审查。校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按照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相应岗位职数比例不足3:1,达不到竞岗人数或比例要求的,则不实行竞争上岗,采用其他组织方式予以选任。
4.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注重对应聘人员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
5.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干部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按照1:2的要求由校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7.讨论决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学校党委会票决确定拟任用人选。如无合适人选,相关岗位可暂时空缺。
8.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9.发文任职。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相关要求
竞争上岗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和发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参加竞争上岗,营造良好氛围。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维护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附件:衢州学院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表.doc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