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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44次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8日

各二级党组织,党群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从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根据《衢州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衢院组发〔2018〕4号)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科级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科级干部保留待遇的原科级干部,不进行述职评议和组织联评,但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的原则。

(四)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及综合评价六项指标。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分考核办法,对科级干部本年度参加网络学院学习情况进行学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年度考核由各学院、部门(单位)和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核程序为:

(一)年度总结。按照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全体科级干部根据岗位职责、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撰写述职报告,填写《衢州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

(二)考核评价。召开学院、部门(单位)科级干部考核述职会议进行述职评议,各学院、部门(单位)根据述职测评情况及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打分。

(三)上报结果。考核结果经学院、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双签名后,上报党委组织部。

(四)组织联评。党委组织部组织各学院、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联评,由各负责人根据年度考核表中的业绩,按照15%的优秀比例,评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同时提出3名末位人员名单。党委组织部根据联评结果,按照得票高低排序,最后确定考核优秀人员和排名末3位人员。

(五)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调整交流、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当事人。

(三)联评排名末3位的由组织部门进行组织谈话;连续两年联评末位的予以降职。

六、考核时间

2019年3月。

七、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门(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认真牵头组织实施,真正使考核工作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动力。

2.请各科级干部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衢州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表》A4纸正反面打印)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电子版发送至OA系统郑艳邮箱。

3.各学院、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经学院、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双签名后,于2019年3月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郑艳处(行政楼316室)。

 

附件:衢州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表(2018年度).doc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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