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直)支,党群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现将《衢州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4月7日
衢院干发〔2016〕5号
衢州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拟选拔任用部分科级干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拟选配科级岗位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
2.纪检室(监察室、审计处)审计科;
3.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组织科;
4.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5.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6.人事处人事劳资科;
7.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8.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物资采供科;
9.经贸管理学院学工办;
10.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11.社会科学部办公室;
12.公共体育教学部办公室;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有较好的声誉;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领导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3.提任科级正职的,应当具有科级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4.新提任的科级干部,男同志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女同志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8.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科级干部的,其任职资格应当同时符合第1、2、4、5、6、7项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其中提任科级正职的,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时间安排
本次选配工作于2016年4月上旬开始。
五、工作程序
(一)制订方案。
(二)选拔方式。本次科级干部调整采取委任制。
(三)动议。由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岗位空缺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报分管副部长综合分析;听取调整职位所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组织部长、副部长、干部科负责同志进行酝酿,形成初步建议;召开党委组织部长会议,研究确定干部调配原则意见,再分别征求学校分管领导意见。
(四)民主推荐。由党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对空缺岗位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到相关二级学院和机关有关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推荐方式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支部为单位,范围一般为部门全体人员,少于20人的部门可以吸收与部门工作密切的单位负责人或工作对象参加。经民主推荐,群众公认度比较高的、近三年考核业绩突出的列为考察对象。在确定考察人选之前,由纪检、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五)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广泛听取考察对象的部门人员各类代表意见,人数少的部门听取意见范围扩大到全体人员以及相关工作对象。
(六)讨论决定。召开党委组织部长会议,听取推荐考察情况汇报,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七)向学校党委会通报拟任情况。
(八)任前公示。对所有拟提任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任职手续。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免手续。安排对提任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根据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