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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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1010次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1日 |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竞争性选拔部分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的岗位名额和条件 (一)岗位名额 1.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1名; 2.创业学院(工程实训中心)副院长(副主任)1名。 (二)选拔的条件 1.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领导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2. 任职资格 (1)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②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③具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④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⑥具有满四年的辅导员工作经历。 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⑧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中层干部的,其任职资格应当同时符合第1、2、4、5、6、7项规定,并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 (2)创业学院(工程实训中心)副院长(副主任) ①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③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⑤具有工科专业背景。 ⑥具有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指导工作经历。 二、选拔工作程序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原则上于5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公布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2.宣传发动。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渠道公开发布相关情况。 3.公开报名。采取个人定向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截止至4月8日下午5:00; (2)报名者须如实详细填写《衢州学院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见附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表送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03办公室),联系电话:8015275。 4.资格审查。由校纪检室(监察室)、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5:1的,该岗位改为空缺。报考该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笔试、面试。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后,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名人数超过8人的岗位,取笔试成绩前8名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岗位,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评委由面试考核小组和群众评议团组成。面试考核小组由校党政领导、校内外专家若干人组成。群众评议团由校内各类代表若干人组成。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6.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7.组织考察。校党委组织部按照目标岗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 考察期间,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进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审定。 8.讨论决定。根据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民主测评、考察情况进行充分酝酿,集体讨论,校党委会以票决方式确定拟任人选。 9.公示。对拟任人选在校园网以及校内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办理任用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和谈话。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发文任命。新任人选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身份)安排工作。 三、组织领导 1.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本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鼓励和发动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积极参加竞争性选拔,为竞争性选拔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3.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校纪委全过程监督选拔工作。 附件:《 衢州学院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doc》 衢州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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