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直)支,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号)及《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进一步规范我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和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基层党组织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的重要途径。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以党章为准则,以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突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体,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将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发挥党的组织生活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作用,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作用突出、成效显著的要求。
二、进一步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规范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基础。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各支部要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决定,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课每年不少于两次。定期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意见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决定党内有关重要问题;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发展、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组织和引导党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加强党性观念的教育和有关业务知识学习。
(二)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各支部要坚持党内民主,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组织学习、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坚持基本步骤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确定主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实际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重点解决的问题;组织学习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征求意见要紧扣作风建设,多形式、多角度广泛征求师生党员、群众意见;谈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多作自我批评,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组织生活会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虚实并举、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突然袭击,不搞无原则纷争,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召开。
(三)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主要是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和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检查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前,支部要向每名党员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组织支部党员进行学习教育,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如实撰写党员自评材料,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会议,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间互评,同时,发放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评议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汇总开展民主评议情况报总支。各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视情况与党建三级量化考核、干部年度考评等工作有机结合,评议结果作为“两优一先”评选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创新丰富支部生活活动载体
各支部要在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总结、传承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服务大局、服务师生,探索创新组织生活载体,把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学校发展作为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落脚点,紧贴学校中心工作,围绕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师生党员最关心的、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开展党组织生活,解决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把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融为一体,使活动形式更富有时代气息,更好地为内容服务,让党员在活动中充分施展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督促和检查
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未定期开展组织生活的支部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督促检查情况作为书记述职的一项主要内容;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缺席组织生活次数较多的党员要提出批评;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要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12月16日
衢院组发[2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