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专题研究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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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455次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09日 |
7月8日,胡建新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校长胡伟,副书记赵祖地,副校长叶碧、潘海天、姚宏昌,党委委员邱地海、郑文山、吾国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邱地海关于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的汇报。与会人员就方案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讨论,并就如何细化完善实施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明确,学校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胡建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胡伟、赵祖地担任副组长,叶碧、姚宏昌、邱地海、郑文山、吾国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邱地海任办公室主任,吴国泉、吴新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立综合、材料、宣传三个工作小组。 胡建新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胡建新强调,要结合学校新建性、应用性、地方性等实际,围绕整治“四风”问题,精心设计载体,充分提炼挖掘体现学校特色的“自选动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有声有色,实实在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胡建新要求办公室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安排,注意把握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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