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衢州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衢院党〔201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拟选拔学校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现制定以下选拔工作方案。
一、 选拔原则
(一)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三)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四)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五) 民主集中、依法办事。
二、选拔职位
1.机关党总支书记1名。
2.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1名。
3.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1名。
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1名。
5.教务处处长1名。
6.继续教育学院院长1名。
7.公共体育教学部主任1名。
8.网络技术中心主任1名。
9.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兼外事办主任)1名。
10.计划财务处副处长1名。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所担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
5.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有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
6.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
(二)任职资格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资格:
1.提任中层正职: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二级学院院长和主要行政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在副处级岗位工作满两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53周岁以下(195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2.提任中层副职: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正科级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中级职称满三年,或具有副高级职称;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提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兼外事办主任)的,还应具有外语专业背景;提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的,还应具有会计师职称资格;
(6)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民主推荐。
1.推荐中层正职:学校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民主推荐,同时,在相关单位部门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民主推荐。
2.推荐中层副职:在相关单位部门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民主推荐。
参加学校民主推荐会议的范围一般为全体校领导、中层干部、各民主党派及统战团体负责人、教授代表等;参加部门民主推荐会议的范围一般为本部门的全体教职工,少于20人的部门可以吸收与部门工作密切的单位负责人或工作对象参加。
(二)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
(四)讨论决定。
(五)任前公示。
(六)任职谈话。
(七)发文任用。
七、有关问题说明
本次提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免去其试任职务。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