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竞争性选拔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的岗位名额和条件
(一)岗位名额
1.外国语学院副院长(1名);
2.设备处副处长(1名,主持学校招投标工作);
3.团委副书记(1名)。
(二)选拔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所担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
(5)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有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
(6)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
2.资格条件
(1)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①196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外语专业背景;
④正科级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中级职称满三年,或具有副高职称。
(2)设备处副处长:
①196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原则上应具有工科专业背景;
④正科级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中级职称满三年,或具有副高职称。
(3)团委副书记:
①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中共党员;
③现任正科级或具有中级职称;
④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⑤有党务或团务或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近三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二、选拔工作程序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原则上于6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公布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2.宣传发动。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渠道公开发布相关情况。
3.报名推荐(5月17日-5月23日)。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23日下午5:00;
(2)报名者须如实详细填写《衢州学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可以从学校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相关部门负责核实。组织推荐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签署组织推荐意见,并盖上公章;个人自荐的,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提名资格。报名表送学校党委组织部315办公室,联系电话:8015093。
4.资格审查。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5∶1的,该岗位改为空缺。
5.面试(笔试)。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后,根据不同岗位分类进行。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人的,应先进行笔试。面试评委由面试考核小组和群众评议团组成。面试考核小组由校党政领导、校内外专家若干人组成。群众评议团由校内各类代表若干人组成。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在领导素质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
6.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综合面试(笔试)成绩、岗位特点、个人条件等因素,按本次竞争性选拔岗位总职数3:1差额确定考察人选。
7.组织考察。校党委组织部按照目标岗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
考察期间,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进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审定。
8.讨论决定。根据综合面试(笔试)成绩、民主测评、考察情况进行充分酝酿,集体讨论,校党委会以票决方式确定拟任人选。
9.公示。对拟任人选在校园网以及校内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办理任用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和谈话。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发文任命。新任人选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身份)安排工作。
三、组织领导
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本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组织实施。
衢州学院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