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调动科级干部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党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校中层干部选配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科级干部选配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我校科级干部队伍结构为目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不断推进我校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凝聚人心,团结力量,努力造就一支能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选配职位
(一)党政机构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综合科(外事科)科长、档案室主任;
2.纪检室(监察室、审计处):纪检监察科(审计科)科长;
3.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组织科(党校、离退办)科长、干部科科长、统战科科长;
4.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科长、新闻宣传科科长;
5.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招生办公室主任、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6.教务处:教学科科长、教务科科长、教学质量管理科科长;
7.科学研究管理处:科研综合管理科科长、科技合作办公室主任;
8.人事处:人事劳资科科长、师资管理科科长;
9.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科长、财务管理科科长;
10.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科科长、物资采供科科长;
11.保卫处:综合科科长、治安科科长、消防科科长;
12.后勤管理处:综合科科长、餐饮管理科科长、公寓管理科科长、基建维修科科长、物业管理科科长。
(二)群团机构
1.工会:教代会执委会办公室主任;
2.团委:大学生成才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三)教学机构
1.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
2.机械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
3.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
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
5.经贸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
6.教师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
7.外国语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
8.社会科学部:办公室主任;
9.公共体育教学部:办公室主任;
10.继续教育学院:综合部主任。
(四)教辅机构
1.图书馆:资源建设部主任、读者服务部主任、信息技术部主任;
2.网络技术中心:信息技术科科长。
三、选配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任职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本职位所需要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能全面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等学校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服从领导指挥,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4.勇于开拓,敢于负责,勤政廉洁,公道正派,有实干精神和奉献精神,业绩突出。
(二)任职资格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资格:
1.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三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2011年1月31日止)。男同志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31日后出生),女同志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31日后出生);
2.担任科级正职的,一般应在科级副职岗位任职两年及以上;
3.担任党委部门科级干部职务的,应为中共党员;
4.身体健康;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6.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本次任职不受本方案中年龄、任职年限等条件限制。
五、选拔任用程序
1.公开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个人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填写报名表或推荐表,直接向党委组织部报名或推荐。每人可选择1-3个职位申报。组织推荐的,必须集体讨论并加盖公章。个人推荐的,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2.资格审查。由纪检室、组织部、人事处等有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有关职位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民主测评。
4.民主推荐。在相关单位部门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参加会议范围一般为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少于20人的部门可以吸收与部门工作密切的单位负责人或工作对象参加。
5.确定考察对象名单。由党委组织部讨论决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公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全面准确,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材料负责。
7.征求纪委意见。就考察对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征求学院纪委意见。
8.讨论决定。由党委组织部讨论任命,报校党委会通过。
9.任前公示。
10.任职谈话。
11.发文任用。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原担任衢州学院(筹)正副科级干部按正副科级实职任职,享受副科级待遇干部按副科级实职任职。
2.本次提任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免去其试任职务。
3.本次选配中因年龄、机构等因素不能提任的,视工作情况安排非领导职务。
七、纪律要求
干部工作是一件非常重要而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和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要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中的拉票行为,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纪委和组织部受理对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八、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科级干部选配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科级干部选配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茶香
副组长:邱地海、叶云姣
成 员:汪本学、毛 薇、郑 艳、徐莹咪、王宇莹
附件:
1.
科级干部选配工作日程安排表2.
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3.
组织推荐及资格审查表4.
个人推荐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