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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习党章”活动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深入开展,展示学习、教育成果,根据《关于组织全校党员开展学习党章活动的意见》(组[2006]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党员中举办“学习贯彻党章,践行‘八荣八耻’,构建和谐校园”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一、指导思想[/B">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校各项建设和发展。 [B">二、活动主题:学习贯彻党章,践行‘八荣八耻’,构建和谐校园[/B">。 [B">三、活动时间:2006年11月3日下午2时[/B"> [B">四、活动地点:老图书馆1号报告厅[/B"> [B">五、参赛对象:教职工党员[/B"> [B">六、参赛要求:[/B"> 1、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选派1名选手参赛。 2、演讲题目自行确定,内容要求紧扣活动主题。 3、演讲者须使用普通话。 4、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 [B">七、评比奖励:[/B"> 1、评分标准:内容45%,语言30%,临场表现15%,形象10%。 2、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若干名。 [B">八、几点要求:[/B"> 1、各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合理兼顾,确保演讲比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2、要把演讲活动与学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演讲比赛活动,进一步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3、各系党组织负责组织全体学生党员参加观摩。 4、各总支、直属支部于2006年10月25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柴爱仙,联系电话:801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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