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 《衢州学院2020年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146次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1日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门(单位):

现将《衢州学院2020年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911

 

 

衢州学院2020年

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93号)、《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委办发〔201792 号)和《衢州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衢院党〔2020〕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学校2020年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校战略发展目标和当前发展需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科级干部队伍,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三、调整范围

(一)本次调整范围为学校设置的正、副科级干部岗位(附件1);

(二)试用期未满的科级干部岗位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四、任职条件与资格

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应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831日。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3.具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重视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大局意识强,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服务意识较强,群众基础较好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

3.从副科提任正科的,应当具有副科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党内法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6.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科级干部的,其任职资格应当同时符合1、2、4、5项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其中提任副科的,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或者三年以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直接提任正科的,还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或者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

7.新提任为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1周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

注:“以上”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五、调整时间和工作程序

本次集中调整工作从2020年9月中旬正式启动,按照先同级交流、后提拔选任的顺序调整到位。提拔选任采取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方案和动员部署

在充分分析研判基础上,制定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报书记办公会同意后实施。公布实施方案,对调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意愿填报

现任科级干部填写《衢州学院科级干部集中调整个人意向表》(附件2);根据学校公告,符合资格条件的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进行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

(三)资格审查

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按照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选拔任用

1.同级选任。综合干部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度、岗位匹配度、个人意愿等情况,对正、副科级干部进行同级选任。

2.组织选拔。根据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情况,对正、副科级干部岗位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和任职资格条件,结合民主推荐、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人岗相适及个人意愿等情况,党委组织部根据推荐结果,结合动议方案,研究确定拟提任的考察对象。连任及同级交流任职人选一般不进行考察。

(六)组织考察

制定考察方案,成立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审查考察对象档案和有关材料

(七)讨论决定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党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提任人选,并报书记办公会同意。

(八)任前公示

对拟提任的干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任前谈话

对决定任用的科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指定专人进行任前谈话。

(十)发文任职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由党委组织部发文公布。

六、退出政策

现任科级干部因年龄原因退出、个人申请并经组织同意退出科级干部岗位的,经济待遇按以下政策执行。

1.因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四周年)原因退出科级干部岗位的,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保留原管理职级经济待遇不变。原则上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去教学单位,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教学基本工作量按人均90当量学时核定到学院(扣减法定退休年龄前二年),个人教学基本工作量和计发超额工作津贴定额执行学院自行制定的标准,可不考核科研工作量。不再享受管理工作津贴,原职级其他经济待遇不变。安排在普通管理岗的,保留原职级经济待遇不变,服从组织安排,实行坐班制。

2.因个人原因提出申请并经组织批准退出科级干部岗位的,自退出之日起四周年内参照上述因年龄原因退出科级干部岗位的规定执行。四周年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待遇。

3.因考评原因未被任用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按所聘新岗位执行相应待遇。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各环节的工作。根据推荐结果和个人一贯表现、人事相宜等情况,科学精准地综合研判,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不简单以票取人。对暂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暂时空缺。各二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整工作,切实负起相关责任,统筹兼顾,举贤荐能,尤其要关注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同志,配合做好民主推荐、考核考察等有关工作。

(二)提高认识。现任科级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讲责任、敢担当,正确对待调整工作,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评价自己和同志,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妥善处理好调整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全校教职员工要以主人翁精神,配合支持党委组织部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明纪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和纪律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纪检部门要对集中调整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畅通举报申诉渠道,坚决整治和杜绝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确保集中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举报电话:党委组织部          8028058

纪检监察室          8026566

举报邮箱:党委组织部          zzb@qzc.edu.cn

纪检监察室          jjs@qzc.edu.cn

 

附件:1.衢州学院科级干部岗位及职数一览表

 2.衢州学院科级干部集中调整个人意向表

 3.衢州学院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公开承诺书

 4.“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规定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衢州学院组织部(离退休工作处)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邮编:324000  电话:0570—8015275  邮箱:zzb@qzc.edu.cn